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宁波市龙成泡沫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吨EPS泡沫项目(第一阶段)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建设地点: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开发区宏港路 78 号
建设单位:宁波市龙成泡沫塑料制造有限公司
建设项目:年产600吨EPS泡沫项目(第一阶段)
公示期限:2022年08月08日~2022年09月02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李龙成
联系电话:15888021587
公众可登录 http://www.yfttest.com 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,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(姓名、地址、电话或邮箱),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