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宁波珩泽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年利用2万吨三剩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生产生物质颗粒技改项目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建设地点: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工业区龙腾路7号
建设单位:宁波珩泽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
建设项目:年利用2万吨三剩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生产生物质颗粒技改项目
公示期限:2023年11月14日~2023年12月11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叶伟鹏
联系电话:13566639332
公众可登录 http://www.yfttest.com 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,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(姓名、地址、电话或邮箱),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。
YFT 验字(2023)宁波珩泽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-公示版.pdf
宁波珩泽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“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”相关说明.PDF
宁波珩泽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验收意见及签到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