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宁波奥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通用零部件生产线迁建项目(第一阶段)
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建设地点: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高钱(方水)村
建设单位:宁波奥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
建设项目:产5000吨通用零部件生产线迁建项目(第一阶段)
公示期限:2026年3月31日~2026年4月29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钱先生
联系方式:daniel3@china-astauto.com
宁波奥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第一阶段验收意见.pdf
(已压缩)宁波奥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验收报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