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宁波华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金属件的生产线技改项目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建设地点: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曙路2号
建设单位:宁波华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
建设项目:年加工2000吨金属件的生产线技改项目
公示期限:2026年10月29日~2026年11月26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孙先生
联系邮箱:328409382@qq.com
宁波华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验收意见-公示.pdf
(已压缩)宁波华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-终-公示去附件.pdf